2021年上半年学位申请通知(第二阶段)

发布者:彭洋静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5542

一、学院盲审

1.盲审结果将于3月28日后公布网址:http://www.sirpapaper.fudan.edu.cn/index 。

2.学位论文盲审结论为重大修改、延期”或“不通过、延期情况的界定为“存在异议”。

3.学位论文盲审异议处理办法:

(1)2 份盲审结果均存在异议时,学位申请人不得提出复审,本学期学位申请止,需提交延毕申请,具体请关注学籍变动操作的通知

(2)1 份盲审结果存在异议时,如学位申请人想获得学位机会,个人需在系统交复审申请,导师系统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审。

4 、异议论文的复审方式有两种(流程图见附件一

(1) 提出申诉后进行复审。申请人须系统内填写《学位论文申诉请表》,并附详申诉理由,不需重新提交论文,申请经导师系统同意后,再送其他专家复审。

(2) 修改论文后进行复审。学位申请人须根据盲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需要系统内重新提交学位论文并填写《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并附详细的论文修改说明,经导师系统同意后,将送原评阅人进行复审,原评阅专家不通过的,需要学生申请和导师审核后才可以送第三位专家评阅,否则视为放弃这次机会。

系统提交申请的操作方法见附件二,导师复审审核的操作方法见附件三。



二、学位信息维护、网上提交学位申请( 4月1日16: 00 前)

顺利通过2021年上半年学院盲审的同学需要进行学位信息维护和网上交学位申请:

1、个人基本信息维护:

      毕业生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ehall.fudan.edu.cn ),搜索“研究生学籍基本信息”,维护个人学籍基本信息,请将可输入栏目全部填写好并保存,如果个人基本信息部分有误,可点击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进行更改操作;注意:政治面貌、班级等非必填项无需修改。

2、答辩申请提交:(目前学生端还不能成功提交论文送审申请,若信息办有最新通知将在微信群内告知)

     申请人须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 http://ehall.fudan.edu.cn ),搜索“学位”或“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学位申请”模块,上传《学位论文预审表》、盲审版电子学位论文(这一版本将用于查重和校盲)、《学位论文简况表》 等相关信息提交送审申请(若第二次参加学校盲审,则需在《学位论文简况表》中附加学位论文详细修改说明和原审评阅书,还需上传《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扫描件);

注意:MPA学位论文规范:http://www.mpa.fudan.edu.cn/95/d5/c15869a234965/page.htm 

盲审版学位论文需要使用盲审本封面,封面的编号(填写学号)、专业、院系信息要据实填写,论文中须去除涉及作者和导师姓名的有关内容,删除“致谢”部分;“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部分:在不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前提下,可罗列出期刊名称和作者排名具体步骤请参考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学生操作说明(附件四)。在提交答辩申请前,请认真研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里的要求,特别是提交盲审版论文,一旦有误,将会影响本次学位申请。

3、导师审核:

  成功提交学位申请后,需要导师于4月6日前进行审核,导师操作步骤见附件五。



三、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4 月 7 日)

1、我校研究生院将采用中国知网反抄袭检测系统对所有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

2、本次检测以毕业生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为准。

3、全文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超 10%的学位论文作者,将被取消本次学位申请格。



四、学校盲审( 4月 12 日后)

    具体时间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发放抽检密码或指定学校盲审对象时间为准,我校研究生院按一定规则指定的学位申请人(例如,学院某专业学生,姓氏以某字母打头等)。


五、学位论文明审

1、盲审通过的毕业生需于4月14日16:00前在“复旦国务学院论文管理系统”提交明审版本论文

注意:MPA学位论文规范:http://www.mpa.fudan.edu.cn/95/d5/c15869a234965/page.htm

2、在明审评阅环节,如评阅专家对论文评价存在异议,则中心会根据异议处理流程(见附件六)进行操作;3异议论文的复审方式(具体见附件一)

1提出申诉后进行复审。申请人须在系统填写《学位论文申诉申请表》,并附详细的申诉理由,经导师系统同意后,再送其他专家复审。

2修改论文后进行复审。学位申请人须根据明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需要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系统内填写《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并附详细的论文修改说明,经导师系统同意后将送原评阅人进行复审,原评阅专家不通过,需要学生申请和导师审核后才可以送第三位专家评阅,否则视为放弃这次机会。  



六、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拟定于5月23日。



附件一:申诉和修改后复审流程图.png

附件二:国务学院论文管理系统复审功能操作指南(学生篇).pdf

附件三:国务学院论文管理系统复审功能操作指南(教师篇).pdf

附件四:研究生学位申请学生操作说明.pdf

附件五: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审核操作说明.pdf

附件六:明审异议论文处理流程.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