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MPA研究生实践活动课程学分认定条件及管理办法(2020修订版)

发布者:彭洋静发布时间:2020-10-26浏览次数:9163

根据复旦大学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实践活动课程为必修课程。此课程学分认定条件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认定条件(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参加中心组织的任一社会实践活动、国际交流项目,并按要求完成项目调研报告的。

2.参与任一期“天下公共事务论坛”作主题发言的,或到场聆听并提交与主题相关的书面报告(不少于五千字)的。

3.代表学校、学院或中心参加重大比赛或学术会议,取得一定成绩并提供相关材料的。

4.参与学校组织的与公共管理相关的学术或实践活动,能提供足够证明资料和书面报告,由中心领导审核认可的。

5.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学院或中心主办的各类活动三次以上,并提交关于活动感想和工作体会等书面材料(不少于五千字的。

  

二、管理办法:

1.以上任意一条,均需现场参与活动,再提交报告,方可参与学分认定申请。

2.该实践课程学分,每学期期末统一认定一次,提交时间为每学期第16周。

3.所有同学均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此项申请。

4.提交一份《复旦大学MPA研究生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份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相关材料或书面报告以及现场参与的凭证(签到表截图其他有效证明)。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mpat@fudan.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实践活动课程学分申请认定材料”。

5.经中心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课程成绩计为P在第四学期期末或第五学期期初由中心统一输入系统。

  

此管理办法自2018MPA研究生(2017休学或保留学籍与2018级一起上课的同学)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属复旦大学MPA教育中心。

  

  

  

复旦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01022


复旦大学MPA研究生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