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学位申请预通知——盲审论文提交时间及要求

发布者:谢余凤发布时间:2017-01-14浏览次数:3892

  

  

各位毕业生:

学位论文(学位申请)的审核流程为:申请资格确认——盲审版纸质论文提交——学位论文预审——学位论文学院盲审——网上信息维护&网上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电子版)重复率检测——学位论文上海市盲审、校内盲审(抽检及送审)——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政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017年上半年MPA学位申请程序(学位论文提交)将于3月份启动。学位论文未按时参加学院预审、盲审的毕业生、学院盲审或复审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及未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的毕业生,中心不受理其本学期的学位申请请求。

一、学位申请资格确认 36日前

学分修满的毕业生(请登录系统核对课程门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学位时须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凡未与导师沟通者,勿提交申请。

二、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MPA学位论文相关要求.rar 36日前

1、学位论文印制要求:请采用140g 淡蓝绿色皮纹纸作封面(封面含中英文标题),内页采用80g纸张正反打印,请务必将独创性声明页制作到封三位置,其他具体要求请见附件。请务必按要求制作论文,不符合格式规范的论文将被退回。

2、签名要求:导师须在学位论文评阅书第1页右上角处签名(凭此签名确认导师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学位答辩申请,外地的同学请转发导师同意提交的邮件或信息截图),须在学位申请书(第1011页)填写意见。在办理离校手续前,毕业生及导师无须在纸质本的学位论文封三处签名。

3、提交时间及材料要求:请在36日之前,将2本盲审版本学位论文(无任何个人信息,无致谢,盲审论文封面请见附件)、学位申请书(1份)、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MPA毕业论文自我审查表(MPA论文自我审查表.xlsx1份)一同上交至MPA中心办公室。

特此通知。

                               MPA办公室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