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MPA毕业评优制度

发布者:王美丽发布时间:2019-05-21浏览次数:940

为了激励广大同学进一步端正学风、营造良好班风,复旦大学MPA教育中心从每届MPA毕业生中遴选出一批为班级建设及MPA项目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品学兼优的同学,评选他们为优秀毕业生。与此同时,为了提高MPA论文质量,鼓励MPA研究生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复旦大学MPA教育中心从每届MPA毕业论文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论文,以资奖励。

  

一、优秀毕业生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申报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无违犯校纪校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2、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较突出,毕业论文有较高水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优秀毕业生参评资格:

1、触犯法律与行政法规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3、违反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4、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有不及格者

5、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

(二)优秀毕业生的产生程序:

1、首先由各毕业班根据中心下达的名额(一般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20%),进行民主评议及推荐,确定初选名单

2、MPA教育中心根据各班委会提供的初选名单进行最终评定,主要依据为候选人在校学习期间的具体表现,优秀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积极融入校园、班级生活,努力学习,团结同学,热心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3、MPA教育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删减或增选优秀毕业生名额(最终评奖比例为毕业生总人数的15%)。

(三)优秀毕业生的奖项类别:

复旦大学优秀毕业生、国务学院院长特别证书、复旦MPA优秀毕业生

(四)对优秀毕业生的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论文

(一)初选

由每一个MPA论文答辩小组对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小组得分前三名的论文自动成为优秀论文的候选论文。

(二)优秀论文的最终评选由复旦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委员会成员6人。其组成是:复旦大学MPA教指委主任;MPA中心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另3人由MPA教育中心在本院教师中聘任,原则上是国务学院4个系每系聘任1人。

(三)优秀论文评选在候选论文的基础上,评委按照思想内容;写作水平;学术规范;④社会价值等方面对论文进行打分。MPA教育中心设计专门的论文打分表供评委使用。

(四)评委对论文的打分单独进行,每人一份评分表,不进行集体讨论。评委老师对自己指导的论文实行回避。

(五)MPA教育中心根据论文总得分的高低确定优秀论文的产生。每一届优秀论文的数量约为当届毕业论文总数的10% 。

(六)对复旦大学MPA优秀论文的奖励:

1、优秀论文可入选《天下杂志》发表(每学期一辑)。

2、优秀论文入选正式出版的《复旦大学MPA论文集》(每两年一辑)。

3、总得分最高的前三名论文代表复旦大学参加全国优秀MPA论文评选(具体名额视全国教指委的通知精神而定)。

  

复旦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