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们: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学位申请的最新指示及工作安排,结合MPA实际情况,现发布2016年下半年学位申请通知(一).
学位论文(学位申请)的审核流程为:申请资格确认——提交盲审版纸质论文——学位论文格式预审——学位论文学院盲审——网上信息维护&网上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电子版)重复率检测——学位论文上海市盲审、校内盲审(抽检及送审)——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政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学位论文未按时参加学院盲审的毕业生、学院盲审或复审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及未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的毕业生,中心不受理其本学期的学位申请请求。
一、学位申请资格确认
学分修满的毕业生(请登录系统核对课程门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学位时须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凡未与导师沟通者,勿提交申请。
二、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MPA学位论文相关要求.rar) 9月12日前
1、学位论文印制要求:请采用140g 淡蓝绿色皮纹纸作封面(封面含中英文标题),正反打印,请务必将独创性声明页制作到封三位置,其他具体要求请见附件。请务必按要求制作论文,不符合格式规范的论文将被退回。
2、签名要求:导师须在学位论文评阅书第1页右上角处签名(凭此签名确认导师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学位答辩申请,外地的同学请将导师同意的邮件转发给中心相关老师),须在学位申请书(第10、11页)填写意见。在办理离校手续前,毕业生及导师无须在纸质本的学位论文封三处签名。
3、提交时间及材料要求:请在9月12日之前,将2本盲审版本学位论文(无任何个人信息,无致谢,盲审论文封面请见附件)、学位申请书(1份)、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一同上交至MPA中心办公室。
4、学位申请过程中涉及到论文修改需重新制作纸质文本,以中心的后续通知为准,请大家配合。
三、学位论文预审 9月14日前
学院对MPA学位论文进行盲审之前,将组织老师对论文的完整性、格式、英文摘要的准确性进行预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将退回。
四、学院盲审 9月20、21日
1、本次申请学位的论文将全部进入学院盲审程序。学院盲审时间为9月20、21日,MPA办公室后续将通过学号邮箱一一反馈盲审结果。
2、学位论文盲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界定为“存在异议”
(1)“对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为“差”;
(2)“是否同意该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结论为“须作重大修改、重新送审通过后答辩”或“不同意”;
(3)评价表中任何一项评价指标低于60分。
3、学位论文盲审异议处理办法:
(1)2份盲审结果均存在异议时,学位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诉;
(2)1份盲审结果存在异议时,如学位申请人想获得学位机会,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可以申请复审。
异议论文的复审方式有两种(须提交《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doc):
第一、修改论文后进行复审。学位申请人须根据盲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10月8日(周六)提交复审,复审申请人须填写《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并附详细的论文修改说明,重新提交的学位论文将送原评阅人进行复审;
第二、提出申诉后进行复审。申请人须填写《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并附详细的申诉理由,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再送其他专家复审。
三、学位信息维护、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10月13日17:00前
1、个人基本信息维护:10月10日前,毕业生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学位管理-基本信息学生维护,请将可输入栏目(黄色边框部分)全部填写好并保存(如果个人基本信息部分有误,可点击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进行更改操作),再进入学位管理板块,提交答辩申请。
2、答辩申请提交:10月13日17:00前,申请人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分别提交用于论文相似度检测的明审版电子论文和用于双盲评审的盲审版电子论文,以及电子版《学位论文简况表》学位论文简况表(申请人自评).docx。
3、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学位的毕业生,仍须上网提交答辩申请。曾参加过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抽检的毕业生,其学位论文将强制送学校盲审。
五、学位论文明审版提交(用于学位论文评阅、答辩) 10月13日17:00前
1、本次申请学位的毕业生,须向MPA办公室提交5本明审版本的纸质论文.
2、在学位论文评阅环节,如评阅专家对论文评价存在异议,异议论文作者本学期的学位论文申请资格将被终止。
六、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10月14、17日
1、学院盲审通过后,我校研究生院将采用中国知网反抄袭检测系统对所有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
2、本次检测以毕业生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为准。在检测前,中心将对学位论文的纸质版与电子版进行比对。
3、全文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超10%的学位论文作者,将被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七、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抽检&学校盲审
1、时间:10月20日左右(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发放抽检密码或指定学校盲审对象时间为准)。
2、参与对象:
市盲审抽检参与对象:首次申请学位的学位申请人;
学校盲审指定对象:曾参与市盲审抽号却未能按时毕业的学位申请人;我校研究生院按一定规则指定的学位申请人(例如,学院某专业学生,姓氏以某字母打头等)。
自2016年起,抽中市盲审或被确定为学校盲审对象的毕业生,须提交2本盲审本论文送审。
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12月4日全天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庄老师、谢老师
电话:65642561、55664501、55664498(传真)
地址:上海市国权路680号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504室(200433)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MPA教育中心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