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本学期我校采取学校抽检的方式,对部分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阅。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学位论文抽检对象:
于10月24日17:00前,“管理系统”随机抽取学校抽检对象。往期学校抽检和上海市抽检未通过者,自动列为学位论文复审对象。
二、双盲评阅送审材料的相关要求:
1.盲审版学位论文:直接取自“管理系统”,不必另外提交。
盲审版学位论文中须去除涉及作者和导师姓名的有关内容,删除“致谢”部分;“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部分:在不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前提下,可罗列出期刊名称和作者排名。
2.《学位论文简况表》:直接取自“管理系统”,不必另外提交。
申请学位论文复审的,应在《学位论文简况表》文件中附上《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和原来提出异议的盲审评阅书。
三、对抽检异议论文的界定及处理方式请见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pdf。
四、因未按时提交盲审材料而影响申请学位的,由学生本人自负责任。
特此通知。
复旦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